風能
5月25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關于公開征求《關于進一步規范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電力業務許可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指出:豁免部分分散式風電項目電力業務許可在現有許可豁免政策基礎上,將全國范圍內接入35kV及以下電壓等級電網的分散式風電項目納入許可豁免范圍,不再要求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
本通知下發前,已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并接入35kV及以下電壓等級電網的分散式風電項目運營企業,向所在地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以下簡稱派出機構)申請注銷電力業務許可證;未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并已接入35kV以上電壓等級電網的分散式風電項目運營企業,應在本通知印發1年內申請補辦電力業務許可證。